日前,人社部官網公布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25年10月1日)

根據人社部官網顯示,截至2025年10月1日,湖北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分別為2210元、1950元和18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分為三檔,分別為22元、19.5元、18元。


根據湖北省分區域最低工資標準,鄖陽區、丹江口市、鄖西縣、竹山縣、竹溪縣、房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其中,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為什么會有不同檔次的最低工資?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執行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換句話說,從省域范圍內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出發,各省有了相對自主的劃分權,最低工資劃分也不再追求“籠統”,而是依據實際,更有“層次感”。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和總體就業狀況等因素。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多久調整一次?
據統計,近年來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每2—3年調整一次。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單位如果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將承擔什么責任?勞動者如何維護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將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不支付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的用人單位,勞動者有權投訴舉報,舉報途徑包括12333熱線、屬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等,也可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