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保證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近日,縣人民醫院組織全院醫護人員學習省衛生廳出臺的《湖北省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相關人員醫療安全事件的責任追究。
該辦法共14條,主要內容包括:制定《醫療質量安全事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依據;責任追究管轄范圍;機構及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方式;機構及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原則、加重處罰原則;責任追究的執行和備案等。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特大、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或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主要責任人,給予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對12個月內發生兩起以上“責任程度為主要責任人”的醫療事故醫務人員,也將吊銷執業證書。學習該辦法將進一步促進醫院改善服務,保障醫療安全。(張曉榮滕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