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飲用水源保護區是為了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水質而劃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范圍的水域和陸域。簡單來說就是為了保障人類飲用水安全而劃定的保護區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規定,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劃定及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范圍,以確保飲用水安全。同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要求將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設置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城鄉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和供水規劃等,一系列政府對未來發展的前瞻性謀劃和戰略性安排中。可見飲用水水源的保護關系著區域乃至國家的全面發展。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類型
根據飲用水水源來源,可分為地表水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水源保護區,地表水水源保護區又可分為河流型及湖泊、水庫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圖片來源|網絡
根據水源地環境特征和重要性,又可將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也可在二級保護區范圍以外設置準保護區。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設置
無論是現行飲用水水源地,還是備用、規劃中的飲用水水源地都應設置保護區。其中,地表水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應當包括一定的水域和陸域范圍,而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則應包括開采井周邊及相鄰影響地下水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地表區域。
下表以地表水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方式為例,如果想了解水源保護區劃分的具體方法可以查考《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

初步了解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劃定的方法,如果你的身邊有飲用水源地或者相應的取水口,也就能大概地判斷保護區的范圍和等級了。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人類活動規定
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作用是為防止人為活動對取水口的直接污染,確保取水口水質安全。其水質要求需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規定的Ⅱ類。
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作用是為了在上游發生污染的時候,能有效對污染進行緩沖和風險防控,為取水口安全引水提供應急響應時間。其水質要求需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規定的Ⅲ類。
基于保護區設定的目的及對水質的要求,在不同保護區內對人類活動做了相應的限制。其中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限制最為嚴格:(1)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那些已建成的也將地方政府責令拆除或關閉;(2)禁止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則是:(1)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那些已建成的也將地方政府責令拆除或關閉;(2)在按照規定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可以開展網箱養殖和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