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各取用水單位(戶):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省水資源費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直接征收的通知》(鄂政發[2009]25號)精神,自2009年7月1日起,我縣水資源費由縣水務局直接征收,縣地稅部門不再代征。請各取用水單位,務必在每月終了7日內,向縣水務局報送《取用水單位月度實際取用水量(或發電量)報表》,并據實繳納水資源費。
報表領取及交費地點:縣水務局四樓水政水資源股,聯系電話:273350713451266777聯系人:吳良斌周麗
竹溪縣水務局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我縣水資源費由縣水務局直接征收通告
時間:2009-07-02 15: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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