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殘聯《關于制發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通知》精神,我縣第二代殘疾人證換(辦)證工作將從2009年5月1日開始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證對象:凡本縣范圍內的城鄉殘疾人員,均可到縣殘聯申請辦理第二代《殘疾人證》。原辦有第一代殘疾人證的必須持舊證到縣殘聯重新申請換發新證,國家從2010年1月1日以后停止對舊證的使用。
二、辦證手續:需要換發或新辦第二代殘疾人證的人員,必須持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證明資料及6張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縣殘聯領取填寫《殘疾評定表》,經縣人民醫院進行殘疾鑒定,符合殘疾類別和等級條件的,方可辦理殘疾人證換(辦)證手續。
三、辦證地點:凡符合換(辦)證條件的城鄉殘疾人員,請于2009年5月1日以后持本通知第二項規定的證明資料及照片,到縣殘疾人聯合會(城關鎮東門街)申請辦理換(辦)證手續。
聯系人:宋啟林;聯系電話:2726431。
竹溪縣殘疾人聯合會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竹溪縣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換(辦)發第二代殘疾人證的通知
時間:2009-04-22 08:51:53
字體:
小
中
大
打印
播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