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理順鄉鎮衛生院人事關系,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辦發〔2011〕61號)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于深化國家基本藥物試點縣(市、區)鄉鎮衛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10〕34號)等文件精神,決定在全縣鄉鎮衛生院實行全員競聘上崗?,F公告如下:
竹溪縣鄉鎮衛生院全員競聘上崗工作,從2011年7月9日正式啟動,2011年8月中旬結束。競爭上崗的范圍和對象:一是鄉鎮衛生院正式在編在冊人員;二是2009年12月31日前經人社部門、衛生部門同意并與鄉鎮衛生院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在崗聘用人員;三是“支醫”大學生。整個工作分宣傳發動、崗位設置、競聘考核、聘用上崗四個步驟進行。請竹溪縣轄區內各鄉鎮衛生院正式在編在冊不在崗人員,尤其是停薪留職及外出務工人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回原單位報名參加競爭上崗。對在規定期限內不回原單位報名的視同放棄競爭上崗資格,按自動離職處理。
特此公告。
竹溪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竹溪縣衛生局
二0一一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