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改精神和縣企改辦批復溪企改字[2006]33號文件,竹溪縣民爆化建公司于2006年12月正式進入企業改制程序。竹溪縣經濟局根據企改程序規定成立竹溪縣民爆化建公司改制工作組,并開展了行政清算工作。改制工作組嚴格按照行政清算程序,在清算時間內依法了斷企業的全部債務,依法處置了企業資產,依法安置了企業職工,完成了企業改制的全部工作,并經竹溪縣精誠聯合會計事務所全面審計,符合企業改制的規定要求,改制工作組報主管機關同意,依法終結竹溪縣民爆化建公司行政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竹溪縣民爆化建公司改制工作組
2008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