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縣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文明辦“迎世博、講文明、樹新風”活動的要求,根據縣文明委[2010]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告別不文明行為”活動,通過組織開展文明志愿監督活動和“十大不文明行為”評選活動,提高全縣公民道德素質和縣城文明程度,鞏固市級文明縣城創建成果,推動全縣精神文明建設深入發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建設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通過推薦、評議“十大不文明行為”和組織開展“文明志愿監督”活動,在全縣上下進行一次文明知識再學習、文明行為再教育,大力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質和縣城文明程度,形成知榮明恥的良好氛圍。
二、活動內容及安排
(一)開展“十大不文明行為”征集評選活動
“十大不文明行為”是廣大公民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亟須革除的生活陋習,是影響竹溪形象和縣城品位,為廣大群眾深惡痛絕的不良舉止和丑陋現象。具體可歸結為生活言行、公共秩序、公共衛生、交通出行、行業服務等五個類別。
通過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大的不文明行為進行搜集整理,列出具有典型性的不文明行為,用簡練準確、通俗易懂的文字反映出來,讓廣大居民參與評選。稿件內容要貼近群眾、貼近實際、貼近生活,針對性較強。
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征集(5月1日-5月15日)
征集“我最厭惡的不文明行為”。請廣大干部群眾提出身邊存在的“我最厭惡的不文明行為”,如隨地吐痰、亂倒垃圾、車兩亂停亂放、亂涂亂畫、亂張貼小廣告等,以簡練的文字表達出來,并于5月16日前報縣文明辦。
參與方式:
l、郵寄信件,請寄至竹溪縣北大街縣委大院內縣文明辦(收)。郵編:442300。請注明詳細地址及聯系方法,并在信封上注明“竹溪縣十大不文明行為征集評選活動”。
2、撥打活動電話(0719-2728747)。
3、發送電子郵件至zxwmb_2009@163.com,將郵件主題標注為“竹溪縣十大不文明行為征集評選活動(XX)”。
第二階段評選(5月16日-6月15日)
評選“十大不文明行為”。根據第一階段的征集情況,匯總列出“我最厭惡的不文明行為”,連同“十大不文明行為”選票刊登在《今日竹溪》、《竹溪政務網》、《竹溪新聞網》等新聞媒體上,廣大干部群眾可復制選票,按要求填寫好后寄送縣文明辦。
第三階段公布結果(6月16日-31日)
公布評選結果。根據居民投票評選情況,確定“十大不文明行為”并通過新聞媒體、電信網絡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二)開展文明志愿監督活動(7月1日-10月31日)
“文明志愿監督”是通過文明監督志愿者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做文明的表率,并以志愿服務的方式,對我們的身邊工作中和生活中不和諧音符,并進行勸阻,從而促進縣城文明水平的提升。
活動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推薦文明監督志愿者
文明監督志愿者推薦工作由系統工委統一組織,各單位直接將推薦名單上報系統工委,由系統工委報縣文明辦。各單位要推薦政治覺悟高、思想品德好、作風正派,關心文明縣城創建工作,熱心社會公益活動,具有參與社會活動的熱情,能夠遵紀守法、實事求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的干部或群眾參加。特別是注冊志愿者優先。
各單位可在竹溪新聞網、政務網上下載統計表,填好之后于7月15日前報系統工委,由系統工委統一報縣文明辦。各單位同時以附件形式發到郵箱:zxwmb_2009@163.com。
在各單位推薦的人員中根據條件擇優錄取。錄用人員發給竹溪縣《文明監督志愿者》工作證,聘期1年。縣文明辦、團縣委統一組織安排上崗,并為其監督工作提供適當的幫助和便利。聘期滿后,對于工作優秀、表現突出的文明監督志愿者,縣文明辦、團縣委考慮予以續聘。
第二階段開展監督活動
1、對評選出來的“十大不文明行為”進行經常性的監督和勸導活動,重點是對本系統和本單位干部職工的不文明行為進行監督和勸導;
2、在縣文明辦、團縣委的統一安排下,根據各階段的創建工作,集中組織開展一定數量的監督活動,并對于觀察到的不文明行為,及時予以勸導;
3、遵守工作紀律,在單位和集中活動中時刻佩帶“文明監督志愿者”工作證,自覺維護“文明監督志愿者”在文明創建工作中的威信和形象。
四、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告別不文明行為”活動在縣文明委的領導下進行,由縣文明辦、團縣委、縣機關雜志社、縣廣電局等單位負責組織具體實施。開展告別“不文明行為”活動是提高公民道德素質和社會現代文明程度的重要載體,對鞏固市級文明縣城創建成果意義重大。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把此項活動作為“迎世博、講文明、樹新風”活動的重要內容來抓,積極參與、精心組織。
2、擴大宣傳,形成氛圍。縣新聞媒體要向社會公布活動方案和參與方式,動員更多的居民參與評選活動。各單位要充分利用中心組學習、家長學校、宣傳欄、專題討論會等各種載體把征集評選活動引向深入,努力做到“告別不文明行為”活動進機關、進單位、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媒體,大力營造“知榮辱、講文明、樹新風、促和諧”的濃厚氛圍。
3、人人參與,剖析反思。活動主旨在于動員全縣干部群眾積極行動起來,與不文明行為作斗爭,養成健康良好的生活習慣,倡導高尚文明的社會風氣。各單位要深入組織開展“你身邊有哪些不文明行為”的討論,進行自我檢查,深刻剖析不文明行為對我縣市級衛生文明縣城新形象的負面影響。使評選過程成為自我教育、自我反思、自我提高的過程,喚醒埋藏在心底的文明意識,使廣大干部居民知榮明恥,摒棄不文明行為,形成全社會踴躍參與文明創建的良好局面。
4、督促檢查,集中整治。活動期間,將對各單位、各部門的活動組織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督促檢查結果作為年底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的依據之一。有關責任部門要對征集評出的“十大不文明行為”研究對策,提出具體的整治方案,并付諸實施。“文明監督志愿者”名單由各單位推薦,并將登記表報系統工委,由系統工委統一報縣文明辦。“不文明行為”征集評選活動由各單位統一組織進行,并將征集和評選結果按要求報系統工委,再由系統工委報文明辦。
附:1、縣直單位文明監督志愿者名額分配表
2、文明志愿者登記表
竹溪縣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共青團竹溪縣委員會
2010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