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關于印發<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額財綜規[2009]6號)的精神,經縣政府同意,將我縣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標準,由原來按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提高到8元/平方米,自公告之日期執行。
竹溪縣建設局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
依據《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關于印發<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額財綜規[2009]6號)的精神,經縣政府同意,將我縣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標準,由原來按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提高到8元/平方米,自公告之日期執行。
竹溪縣建設局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