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全縣房地產市場現狀,根據已清理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縣房地產市場進行整頓。集中處理近年來建房業主不驗收換證、超層建設、少報多建、私下交易、利用集體土地開發、規避稅費等問題。進一步理順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規范房地產市場行為,促進我縣房地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將整頓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頓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整頓工作嚴格按照現行的房地產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土地管理等政策法規進行。
2、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清理出的問題,采取分類型、分年限整頓,著力消化解決積累的問題,著力建立規范的房地產業秩序,著力根治違法違規市場行為。
二、整頓范圍
東起康家嶺,西至煤炭溝,北至冬干渠,南至燒田規劃紅線。凡在規劃區內建設的房屋,只要是建設手續不全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都是本次整頓的對象。
三、整頓內容
1、無任何手續的。分兩類:一類是不違背規劃、無質量安全隱患的,按照當年稅費標準補辦相關手續,積極主動補辦手續、繳納稅費的,可給予一定的優惠;2007年元月以后建設的房屋按照當年稅費標準補辦相關手續,不予優惠,但也不予處罰;二類是違背規劃占用紅線、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含占用基本農田)的必須拆除,限期不拆除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有規劃報建手續,但在實際建設中未按所批手續實施建設,存在超面積、超層數、變更設計、占壓紅線的。2006年底以前建成且不占壓紅線的按照當年稅費標準補交相關稅費,并可給予一定的優惠,不予處罰;存在占壓紅線的,不予優惠;2007年元月以后的按照當年稅費標準補交相關稅費,不予優惠;占壓紅線的,給予適當處罰。
3、房屋已竣工交付使用,建房業主未申請建設部門組織竣工驗收的。分兩類:一類是沒有違背規劃、有報建手續,無質量安全隱患,由于建房業主無法組織竣工所需的備案資料而不能驗收的,由建設部門換發“兩證”。房屋已經售出的按照當年稅費標準交納相關稅費;二類是建房業主未按規劃報建手續組織施工,有超面積、超層數等違規行為而未申請驗收的,2006年底以前建成的,按照當年稅費標準補交相關稅費,并可給予一定的優惠;2007年元月以后建成的按當年稅費標準補交相關稅費,不予優惠,但也不處罰。
4、有安全隱患的。可以整改的必須進行加固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拆除,由建設局執法局負責進行。
5、新建房屋已驗收換證未辦房產證的。限期辦理產權登記,履行交稅義務,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產權證的,房管部門給予一定的辦證費用減免,逾期不辦理的按相關政策法規給予處罰。
6、農民自用房。主要指規劃區擴大后城鄉結合部的農民自住用房,2006年底以前的不繳費補辦相關手續;2007年元月以后繳費補辦相關手續。
7、已經處罰的,不再處罰,由處罰機關作出結論意見并協調辦理相關手續;己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意見的由相關單位作出結論意見并協調辦理相關手續。
8、對移民搬遷、重點工程建設拆遷、自然災害避讓搬遷等建房的,按原有關文件和紀要執行。
9、在整頓中出現的其他情況由整頓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10、整頓過程中管理機關和工作人員有違背操作程序的,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四、整頓時間和方法。
整頓工作從2010年3月16日起至4月30日止,分四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期(3月16日前)。這期間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宣傳相關政策法規。整頓期間設立舉報電話:2732703。
2、自主申報期(3月16日起至4月20日)。這期間主動整改,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的,不僅不予處罰還可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
3、程序規范期(4月21日至4月25日)。這期間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的,不享受政策優惠,可免予處罰。
4、強制執行期(4月26日后)。這期間對占壓規劃紅線、有嚴重安全隱患及對整頓工作不予配合的進行集中處理,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法規執行,該拆除的拆除,該處罰的處罰。
特此公告。
竹溪縣房地產市場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關于對全縣房地產市場進行整頓的公告
時間:2010-03-19 09: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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