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居民生產生活環境,促進竹溪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規定,縣人民政府擬對竹溪縣城關鎮西關街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進行統一征收與補償。
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竹溪縣西關街棚戶區(明清街)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已經過縣政府多次討論論證,現予以公布并公開征求意見,請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和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建議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為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2月8日止。
聯系地址:竹溪縣房地產管理局、竹溪縣西關街改造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2732739。
特此公告。
附件:《竹溪縣西關街棚戶區(明清街)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
竹溪縣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竹溪縣西關街棚戶區(明清街)改造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
(征求意見稿)
一、征收范圍
東至西關橋北端,南至竹溪河河堤,西至竹溪縣氣象局東側排水溝,北至北環路以南,征收此區域內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屬設施(規劃保留建筑除外)。
二、征收補償
(一)補償方式。補償方式為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房由征收部門負責建設。調換房屋的建筑面積,依據國家測量規范,由具備測繪資質的機構依法依規測繪計算確定(含依規攤入的公攤面積)。
(二)住宅房屋的補償。住宅房選擇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評估價格確定。
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照認定的建筑面積“征一還一”補償。單戶產權調換總面積不超過250平方米(或兩套,不含獎勵面積),沒有調換產權房的被征收面積實行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為普通商品房,也可以是電梯房。單戶調換電梯房不超過1套。交房標準為毛坯房。產權調換房屋地點在西關片區規劃回遷區內被征收房屋原址方圓150米范圍之內。
(三)非住宅房屋的補償。非住宅房屋按照產權證書上標明的用途和性質認定,產權證書上未標明的,以產權檔案記載為準。
臨街登記為住房,但長期作為營業用房的,由政府組織規劃、房管等部門進行認定,房屋通前至后進深比較長的,認定為門面房的進深不超過7米。
非住宅房屋的貨幣補償按市場評估價確定。
非住宅房屋的產權調換按照認定的建筑面積、用途、性質對應“征一還一”補償,交房標準為毛坯房。同一被征收人在不同地點,但用途性質相同的被征收房屋可合并調換。產權調換地點在西關街片區規劃回遷區被征收房屋原址方圓150米內。
(四)臨時及其他建(構)筑物的補償。未到期的臨時建筑物、房屋附屬設施、裝飾裝修、不能移動的設備按評估價值給予貨幣補償。其他不適宜產權調換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貨幣補償方式補償。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五)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由工商、稅務等部門對其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先認定,后補償。按核定的商業或經營用房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償30.00元,不分地段計算補償費。選擇貨幣補償的,補償期限不超過6個月;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期限自遷走之日起至交房返遷之日止,補償費每年結算一次。
(六)搬遷費。非住宅房每戶一次性搬遷費1500.00元,住宅房每戶一次性搬遷費2000.00元。
(七)產權調換房屋面積補差。調換的普通住宅房建筑面積大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的,由被征收人按上一年城區商品房市場均價1800.00元每平方米補差;建筑面積小于被征收房建筑面積的,由征收部門按2000.00元每平方米補差。調換的電梯住宅房按市場均價2700.00元每平方米補差結算。調換的門面房面積在正負5平方米(含5平方米)之內的,按4000元每平方米補差結算;超過5平方米的,按7000.00元每平方米補差結算。
住宅房屋不得調換商業用房,門面房可以調換住房。門面房調換住房,按平房的調換方式計算。調換房小于應補面積(含獎勵面積),門面房按4000.00元每平方米補差結算;調換房大于應補面積(含獎勵面積),普通商品房按1800.00元每平方米、電梯房按2700.00元每平方米補差結算。
三、臨時過渡
(八)周轉房安置過渡。由征收部門建設周轉房作為被征收對象的臨時安置用房,對被征收人進行臨時周轉安置。
(九)被征收人自行過渡。被征收人自己租房居住,征收部門給予租金補助。住平房的按認定的現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補助4.00元;住樓房的按認定的現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補助5.00元。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負。
(十)臨時過渡期限。選擇貨幣補償的,一次性補助臨時安置補償費3000.00元作為過渡方式,不受臨時過渡期限的約束。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自搬遷之日起計算臨時過渡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四、獎勵
(十一)簽約及搬遷獎勵。被征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搬家交房的,根據不同的補償和過渡方式給予相應獎勵:
1.征收工作正式開始后,被征收人在10日內簽訂協議,每戶獎3000.00元;15日內每戶獎2000元;20日內每戶獎1000.00元。
2.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被征收房屋市場評估價格50%的貨幣獎勵。住宅房屋選擇產權調換補償的,調換房屋是普通住宅房的,在“征一還一”的基礎上,平房給予被征收房屋認定的建筑面積50%的面積獎勵,樓房給予被征收房屋認定的建筑面積20%的面積獎勵。調換房屋是電梯房的,在“征一還一”的基礎上,平房給予被征收房屋認定的建筑面積20%的面積獎勵;樓房不再另行獎勵面積,將普通住宅房與電梯房的差價作為獎勵。
3.一次性獎臨時安置補償費1000.00元。
4.獎搬遷費500.00元。
逾期搬遷和依法被強制征收的不予獎勵。
五、其它事項
(十二)簽訂補償協議必須以產權人簽字為準,非產權人代簽必須有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產權人親自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對產權人已故,其繼承人必須持公證書或所有同一順序繼承人簽字的委托書和本人的身份證明,才能辦理房屋征收補償的有關事宜。
(十三)補償協議可以辦理公證,其公證費用由申請人支付。
(十四)被征收人取得的貨幣補償款,按有關規定依法免征個人所得稅。
(十五)產權調換房屋為毛坯房,其標準為:水到戶,電、通訊網絡、有線電視到門頭;水泥毛墻地面;防盜門(不含非住宅房屋);塑鋼窗。產權調換房屋整體驗收后一年內,由征收部門為被征收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被征收人協助辦理。調換后房屋產權面積(含獎勵部分)免征契稅,超過部分由征收部門和被征收人依照規定繳納相應稅費。
(十六)周轉房屋應達到基本居住條件。入戶防盜門、水、電(含插座和普通照明)、電話、有線電視、網絡管線到位;墻面、頂面刷白;室內房間配設普通門;壓光水泥地面。
(十七)被征收房屋中需移動電器的搬遷補償。室內熱水器200.00元/臺、壁掛空調200.00元/套、柜式空調300.00元/套、太陽能400.00元/臺。
(十八)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也可由征收部門提出,與被征收人代表協商確定。
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被征收人的房屋和房屋評估價格公開,征收部門提供的產權調換房棟號、單元、房屋套數、樓層公開。產權調換房屋的確定,按照簽訂補償協議先后順序參與選房。
(十九)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門為竹溪縣房地產管理局。集體土地征收部門為竹溪縣國土資源局。行政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征收部門為竹溪縣國有資產管理局。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及集體土地(含地上附著物)的征收實施單位為竹溪縣城關鎮人民政府。
(二十)2012年月開始房屋征收工作。一次征收、分期搬遷。簽約期限為2012年月日前。搬遷期限:按動工區段,依搬遷通知確定的期限為準。
被征收人在簽訂房屋征收協議并實施搬遷后,其騰空的房屋為國有資產,任何人不得侵占;其拆除工作由征收部門委托專業拆除公司進行,以確保拆除清運工作的安全與環保。
(二十一)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縣人民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
(二十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依法申請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