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城區廣大經營企業(業主)的一封公開信
城區廣大經營企業、業主、: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為滿足節日市場消費和群眾需 求,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點旺新春“煙火 氣”“拉滿”新春氛圍感,營造平安祥和、干凈整潔、文明 有序的節日氛圍,現就縣城區域開放外擺經營、凈化、美化、 亮化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適度放開、有序經營、規范管理”的原則, 縣城沿街商戶可外擺經營、宣傳促銷,售賣春聯、燈籠、年 畫、瓜果、蔬菜、生活用品等年貨,不得外擺售賣無外包裝 食品類,如肉類、海鮮等不適宜在店外售賣的商品。開放時 間即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正月十七)。
2、外擺經營期間,要嚴格“門前四包”責任制,保持 店面、攤位周邊環境衛生整潔,商品擺放整齊有序,維護好 各自責任區域內市容秩序及環境衛生,不得私搭亂建、占用 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非機動車停車位、影響交通安全、 損壞市政等公用設施; 要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熱情服務,明碼實價,不缺斤 少兩、哄抬物價,不得經營有毒、有害、過期、變質食品; 要嚴格遵守開放外擺經營時間要求,在開放時間截止 前,及時清理店外經營商品。
3、店慶、開業等需求的商家可臨時設置花籃、裝飾氣 球拱門等形式開展促銷宣傳活動,宣傳時應采取噪聲控制措 施,不得噪聲擾民,不得影響行人通行。
4、在保證安全情況下,可懸掛燈籠、彩燈、花燈等節 慶裝飾品,增添節日的喜慶氣息,讓縣城夜景亮起來,年味 濃起來。
5、不違規張貼、懸掛、涂寫廣告,自查門店牌匾發光 字斷亮、字體殘缺等問題,及時修復燈飾斷亮、殘缺破損、 缺字少畫等,精心“修護”扮靚城市夜景。如需設置戶外廣 告或店招店牌,請依法依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確保廣告設 施安全、美觀。
6、強化安全意識,使用燃氣的商戶,配合做好燃氣安 全檢查,確保用氣安全。
7.嚴格遵守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和銷售有關規定,嚴禁在 禁止區域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8、增強電信詐騙防患意識,做到未知鏈接不點擊、陌 生來電不輕信、個人信息不透露、轉賬匯款多核實,牢牢守 護好您的“錢袋子”。
廣大經營業主,您在經營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對城市管理 工作有任何疑問、建議,歡迎隨時與我局聯系(聯系電話: 0719-2731977),竹溪城管人將竭誠為您服務,共同解決問 題。
最后,祝愿廣大經營業主新年快樂,生意興隆,闔家幸 福!讓我們攜手共進,共度“喜慶、歡樂、文明、祥和”的 新春佳節,共創竹溪更加美好的明天!
竹溪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2025 年 1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