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河道管理,維護河勢穩定和保障防洪安全,結合我縣河道管理實際狀況,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決定對全縣河道進行綜合整治,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縣境內河道的無證采砂者立即停止作業,在通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將河道予以平整,并將機械設施撤離河道;竹溪河境內自公告之日起實行全面禁采(水利工程建設取砂除外)。
二、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建房及其它涉河建設工程),凡是未經水務部門審批的,一律立即停止建設。
三、嚴禁向河道內傾倒垃圾、渣土等廢棄物;向河道內排污未經環保部門檢測達標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改。
對上述事項拒不履行的,相關部門堅決嚴肅查處;對阻礙河道綜合整治的當事人,由公安機關予以嚴厲打擊。
河道綜合整治是為了保障河道生態環境和防洪安全,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配合、大力支持,為建設我們的美好家園共同努力。
舉報電話:2726348 15971858678(縣水務局)
竹溪縣公安局
竹溪縣國土資源局
竹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竹溪縣環境保護局 竹溪縣水務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