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十堰市教育局發布《關于領取十堰市2024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證書及認定申請表的通知》,公布了竹溪縣教師資格證領取方式、地點和聯系電話。
各申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根據《湖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經申請人網上申報,縣(市、區)教育局現場確認,各地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公示,我市2024年下半年高中(中職)、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已全面完成,已通過高中(中職)、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名單見各地認定部門公示)請按要求領取教師資格證及認定申請表。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取方式、地點和聯系電話

領取時間均為正常工作日時間,領取方式為現場領取或郵寄。
二.領取要求
(一)需現場領取的申請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前往領取。
(二)申請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領的,被委托人須持以下證件材料領取:
1.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將不代為保管證書及認定申請表。
三.注意事項
(一)領取的證件材料包括《教師資格證書》1本、《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1份。
(二)領取人對《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份數及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簽名方可領取。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與《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請妥善保管好。若《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損壞,必須憑《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到發證機關申請補辦,否則不予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申請人及時存入人事檔案,以免遺失或損壞。
四.其他要求
(一)領取人須按照領證安排的時段前往領取證件材料。如確實不能在安排的時段內前往領取,需致電認定部門在領取時間內另確定領取時段。
(二)領取人須做好個人防護,遵守“乙類乙管”防控措施要求,建議佩戴口罩,排隊時要保持間隔一米以上的距離,并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相關工作。
(三)領取人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拒不配合的,不予發放教師資格證書及申請表;領取人擾亂辦公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堰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