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城區聲環境質量,保障城區居民正常的工作、學習和休息環境,防止噪聲擾民,我局擬從8月開始對城區環境噪聲進行集中整治,解決群眾關注的噪聲污染問題,敬請城區居民對環境噪聲污染進行監督和舉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管理,嚴禁夜間作業
禁止建筑工地夜間(22:00至次日6:00)施工作業,因搶修搶險等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必須經住建部門鑒定認可和附近居民簽字同意后報縣環保局審批。
凡未經住建部門鑒定和居民簽字認可,擅自夜間從事土石方開挖、房屋拆遷及混凝土澆筑等產生噪聲污染施工作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責令停工整頓,并處以10萬元以上的罰款。造成群體事件的,加重處罰,由肇事者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加強加工噪聲管理,防止加工噪聲擾民
從事鋁合金、石材等加工行業的,必須采取相應的噪聲防治措施,其邊界噪聲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違反者必須限期改正,并依法征繳其噪聲超標排污費。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責令其停業、關閉或搬遷。
三、加強文化娛樂噪聲管理,避免夜間噪聲擾民
文化娛樂場所經營管理者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違反者必須限期改正,依法征繳其噪聲超標排污費。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責令停業、搬遷、關閉。
舉報電話:273083713593777009
特此公告!
竹溪縣環境監察大隊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關于開展城區噪聲擾民專項治理行動的公告
時間:2012-08-28 17: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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