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縣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已經啟動,縣委機關雜志社被納入了評議對象。為切實抓好此項工作,雜志社特向社會作出如下公開承諾:
一、縣委機關雜志社主辦的《今日竹溪》和《竹溪新聞網》是縣委政府的喉舌,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唱響主旋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新聞工作者的根本宗旨,新聞工作者必須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維護新聞工作者隊伍的良好形象。
二、新聞報道必須堅持客觀、真實、公正的原則,不準搞虛假、夸大的失實報道,不準刊發不利于穩定的消息、言論和文章,不準刊發格調不高、品位低下的社會新聞,不準從網上下載不健康的新聞,對負面新聞不得集中炒作,不準刊發虛假廣告和有傷社會風尚的廣告。
三、建立新聞責任追究制度,設立新聞舉報、投訴電話——2722699,舉報郵箱——jrzx2699@sina.com對因把關不嚴造成失實報道和重大責任事故的報道,要追究當班編輯記者的責任,同時還要追究值班領導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批評報道要嚴格把關,按照程序審批。對突發性重大事件的報道,一定要按照有利于社會穩定,有利于政府對問題解決的原則,嚴格按程序、原則辦事,不得自行其事。凡不呼招呼造成惡劣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新聞工作者要恪守新聞職業道德,不準以稿謀私,不準以暴光要挾采訪對象,不準發人情稿、關系稿、飯局稿。到基層采訪不準提工作以外的要求,不準以媒體特權搞吃拿卡要、假公濟私。對吃拿卡要和借曝光泄私憤的,將視情節輕重,實行誡免、警告、通報批評、辭退等相應處罰。
五、加強對時政新聞采訪的管理。因接通知人責任心不強,未及時通知有關部室安排記者的,要予以批評,同時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采訪記者未按要求時間到達采訪地點的,單位給予批評,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六、堅決禁止有償新聞。新聞宣傳與廣告經營嚴格分開,新聞報道不準收費和變相收費,堅決禁止用新聞的形式發布廣告。發現搞有償新聞的,一律從重處理。
以上承諾,敬請社會各界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對雜志社會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虛心接受,積極采納!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一、縣委機關雜志社主辦的《今日竹溪》和《竹溪新聞網》是縣委政府的喉舌,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唱響主旋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新聞工作者的根本宗旨,新聞工作者必須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維護新聞工作者隊伍的良好形象。
二、新聞報道必須堅持客觀、真實、公正的原則,不準搞虛假、夸大的失實報道,不準刊發不利于穩定的消息、言論和文章,不準刊發格調不高、品位低下的社會新聞,不準從網上下載不健康的新聞,對負面新聞不得集中炒作,不準刊發虛假廣告和有傷社會風尚的廣告。
三、建立新聞責任追究制度,設立新聞舉報、投訴電話——2722699,舉報郵箱——jrzx2699@sina.com對因把關不嚴造成失實報道和重大責任事故的報道,要追究當班編輯記者的責任,同時還要追究值班領導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批評報道要嚴格把關,按照程序審批。對突發性重大事件的報道,一定要按照有利于社會穩定,有利于政府對問題解決的原則,嚴格按程序、原則辦事,不得自行其事。凡不呼招呼造成惡劣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新聞工作者要恪守新聞職業道德,不準以稿謀私,不準以暴光要挾采訪對象,不準發人情稿、關系稿、飯局稿。到基層采訪不準提工作以外的要求,不準以媒體特權搞吃拿卡要、假公濟私。對吃拿卡要和借曝光泄私憤的,將視情節輕重,實行誡免、警告、通報批評、辭退等相應處罰。
五、加強對時政新聞采訪的管理。因接通知人責任心不強,未及時通知有關部室安排記者的,要予以批評,同時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采訪記者未按要求時間到達采訪地點的,單位給予批評,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六、堅決禁止有償新聞。新聞宣傳與廣告經營嚴格分開,新聞報道不準收費和變相收費,堅決禁止用新聞的形式發布廣告。發現搞有償新聞的,一律從重處理。
以上承諾,敬請社會各界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對雜志社會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虛心接受,積極采納!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