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服務效能,優化發展環境,保進稅務人員“廉潔從稅”,更好地為廣大納稅人服務,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竹溪縣地方稅務局特向社會作出承諾:
一、優化審批制度,提高審批效率。全面落實“先辦后審”模式,按照“四減五制三集中”要求,下放權限、減并環節、限時辦結、提高效率。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辦理時限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減少為10個工作日;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持有關證件申請辦理開業登記、注冊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經地稅部門審核資料齊全的30分鐘內辦理完畢。納稅人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免收工本費,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申請領購發票免收發票工本費。
二、落實優惠政策,助推經濟發展。依法用活用足用好各項稅收優惠措施,大力扶持高新技術、文化產業、民生工程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支持我縣 “竹房城鎮帶”、“生態竹溪、人文竹溪、宜居竹溪”建設。全面落實提高個稅扣除額和營業稅起征點等惠民、濟民政策,切實降低工薪階層、個體戶和小微企業稅收負擔。
三、規范納稅服務,提高辦稅效率。樹立“發展第一,納稅人至上”理念,全面深化“一窗式”、“一站式”窗口全功能服務模式,實行一窗受理,內部流轉,環環緊扣,限時辦結,提高辦稅工作效率。首問責任人認真履行責任,對于納稅人的咨詢,由第一位受理者進行接待、辦理,對不屬于自己職權范圍的事,應熱情引薦到辦理該項業務的科室或個人。提升12366納稅服務熱線質量,辦好“納稅人學校”、“納稅人之家”,不斷提高納稅人的滿意度。
四、嚴格稅收執法,厲行責任追究。全面落實《湖北省地方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試行辦法》,堅持依法治稅,公平稅負,文明執法,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地稅部門工作人員普遍推行文明用語,禁止使用服務忌語。地稅部門所有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和地稅稽查人員工作期間實行著裝上崗。對同一納稅人每年檢查不超過一次(舉報、上級交辦、轉辦和專案稽查等特殊情形除外)。納稅人提交的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全。對于工作人員執法過錯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五、細化裁量權力,壓縮彈性空間。認真落實《湖北省地方稅收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規則》,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權限操作,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對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從輕或減輕處罰。
六、嚴守廉政紀律,嚴查違規行為。認真落實《湖北地稅系統工作人員廉政承諾制度》和 《領導干部廉潔從稅“六條高壓線”》,切實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對“吃、拿、卡、要、報、借”和“收人情稅、關系稅”等行為,一經查實,責令待崗,并根據《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對于各類舉報投訴快結快辦、嚴查重處,簡明事項當天辦結,復雜投訴七日內回復。
上述承諾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您認為地稅人員執行稅收政策存在異議或執法程序不規范的,可向十堰市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熱線(12366)反映或向縣地方稅務局稅費服務科咨詢或反映(電話:2722865或是2736996),地稅部門5日內予以答復。
您認為地稅人員政風行風方面存在問題或有違法違紀等行為的,向縣地方稅務局監察考評科舉報投訴(舉報電話:2729636),地稅部門5日內組織人員調查核實,15日內調查處理完畢,并將調查處理情況反饋給舉報人。
辦稅服務有違諾行為的,向納稅人進行賠禮道歉;對納稅人造成損失的,由縣地稅機關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予以賠償并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其行政責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地稅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公開承諾書
時間:2012-05-16 10: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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