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司法所的干部及時調解,不然不知道他們兩人的矛盾會鬧到什么時候,恐怕最后會朝著不可控的方向發展。”知情的村干部感慨地說道。
據了解,中峰鎮某村村民敖某和錢某因感情不和協商解除戀愛關系,但戀愛期間產生的經濟往來問題未能達成一致,遂共同向司法所申請調解。調解過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員堅持依法依規、情理結合的原則,認真聽取雙方訴求,細致梳理轉賬記錄、消費憑證等證據材料,并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民事糾紛處理的相關條款進行釋法說理。經多輪協商,雙方最終簽訂調解協議書,三萬元補償款當場履行到位,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下一步,中峰司法所將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優化調解機制,通過高效、便民的調解服務,疏導雙方對立情緒,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途徑保障自身權益,為群眾提供更有溫度的法治保障。(黃權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