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促進農村經濟不斷發展,豐溪鎮大力推進農村財務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杜絕多年來村級財務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消除農村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糾紛,做到村級財務公開公正,陽光透明。
加強組織領導。由鎮紀委牽頭,抽調財政所業務骨干,成立農村財務清理工作專班,制定財務清理計劃,強化財務清理制度,明確工作責任,創新工作方法。
健全管理機制。辦理村級轉移支付和財政撥付的其它專項資金時,經鎮政府審批后由財政所直接結算;村級組織的經營、發包、退耕還林、賣林、賣地收入、土地補償款和對口扶貧資金等,統一使用全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統一收款收據》收取;村級組織原始憑證必須載明時間、品名、數量、單位、合計金額、收款人簽章及經手人和支出事由等款項,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入帳。
加大監管力度。實行限額管理,根據各村規模和村級收入情況,對村級會議費、辦公費、招待費等作出限額規定,從嚴控制非產生性支出;明確財務支出審批權限,規定凡是村級財務支出,必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后,由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審批;實行備用金制度,要求所有農村經濟收入必須上繳鎮財政所農村帳戶統一管理,嚴禁現金坐收坐支行為;嚴格實行報帳制度,對白條入帳、手續不全的不規范的票據堅決清退;加強村級財務審計,每年由鎮紀委牽頭,財政所組成村級財務審計小組,對各村財務進行審核。(衛毅黎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