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泉溪鎮以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成效為目標,以增強基層治理能力為抓手,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自查”“自治”“法治”相結合,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努力構建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把問題解決在萌芽,把矛盾化解在家門口。

“自查”就是村兩委干部通過微信群、日常走訪過程中,通過與群眾嘮家常的方式,及時了解群眾周邊的矛盾糾紛情況,能就地調解的原地化解,不能就地化解的登記在冊,因人而異制定調解措施。將調解室由村委會搬到村民家門口,切實打通矛盾糾紛調解“最后一公里”,踐行為群眾服務的初心。
“自治”就是堅持運用“共同締造”理念,組織“三師三員三老”,充分發揮“十員”人熟、地熟、底清的優勢,做到既是矛盾的排查員也是矛盾的化解員。利用“村書記說變化”“院壩會”等載體,實現矛盾當面說問題當面解。將村民關注度高的鄰里糾紛、社會治安等重點難題納入村規民約中,實現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治新局面。
“法治”就是基層干部依法調解矛盾訴求。在調解矛盾訴求的過程中,以事講法,以事學法。利用好綜治辦、司法所等法治陣地,積極在全鎮范圍內開展村民學法守法用法宣傳教育活動,引導群眾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充分發揮各村“說事點”作用,為村民提供法律顧問,政策答疑,確保“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家門口。
下一步,泉溪鎮將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努力營造治理有效、充滿活力、友好有序的社會氛圍,讓“楓橋經驗”在新時代綻放新的光彩。(甘勛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