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濤
政務督查工作是保證政令暢通和推動工作落實的重要手段。近年來,我縣政務督查工作在縣政府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督查促管理、促服務、促暢通、促高效”的理念,通過制定和完善督辦規程,明確督辦職責,強化督辦手段,有力地推進了各項工作落實和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完善督辦工作機制
一是制定了《竹溪縣政務督查工作規范》。為確保縣政府各項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促進重點工作督查督辦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我們在總結歷年來督查督辦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竹溪縣政務督查工作規范》和《縣長批辦件督辦工作規范》等工作制度,該《規范》明確了督辦檢查工作的主要任務、組織機構、督辦內容、辦理時限、程序和要求以及考評辦法,對督辦檢查工作的各環節、各流程都作出了具體規定,確保了督辦工作操作有規、運轉有序、督而有責、查而不亂。
二是實行分級負責制度。進一步明確了督查室主任的工作職責,負責對督辦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辦公室確定人員具體負責督查工作,定期檢查、匯總、反饋督查結果。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辦公室明確專人擔任督辦檢查工作聯絡員,負責本單位承辦事項的登記、檢查、催辦,并及時向縣政府政務督查室報告本單位承辦事項的辦理進度和結果。
三是實行督辦辦理事項報告制度。按照縣政府領導要求,我們對辦理事項進行分解、立項,確定承辦單位和辦理時限,重點工作由督查室擬發《政務督查工作通知》。要求各單位承辦事項完成后,須及時向辦公室反饋辦理情況。主要內容包括貫徹落實縣政府重要會議議定事項、重點決策、批示的部署和安排、具體措施、進展動態以及存在的問題等。
四是對督查事項辦理情況實行定期通報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月清季結”督查制度,及時公布各鄉鎮、縣直各單位本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和下月重點工作安排,每個季度將督查事項辦理情況向全縣予以通報。對辦理和落實不認真甚至敷衍塞責、拖著不辦,特別是在督促檢查工作中推諉扯皮、頂著不辦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二、突出重點,圍繞中心工作抓督辦
一是加強對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進展和完成情況的督查。年初,我們將縣政府工作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任務分解到全縣,明確了責任單位、責任領導和完成時限。要求各單位在每季度末報送本季度工作完成情況和下一季度重點工作計劃書。同時,對重點工作和重要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督查,要求具體工作和項目實施單位每月將進展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縣政府政務督查室,經督查室匯總后,以《政務督查專報》形式報縣政府領導。
二是加強對重要會議內容、領導指示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通過分析整理重要會議內容、領導指示精神,制定督查表,嚴格落實工作內容、工作任務、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跟蹤督查。并將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上報,使上級領導及時準確地掌握貫徹落實情況,從而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三是認真辦理各類督辦通知。我們將領導重要指示精神附在督辦單上,積極組織人員進行督辦,強化督促檢查,確保按時完成工作。
四是充分發揮政務督查室的組織協調作用。在搞好跟蹤督查的同時,我們積注重隨時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對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進展情況、重要會議內容、領導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等情況進行督查,并及時將督查情況報告有關領導,為各級領導掌握和了解工作及時提供情況。
三、注重實效,加大專項工作聯合督辦力度
在抓好年度重點工作和重要項目督查的同時,還十分重視專項查辦工作。一是結合政府十件實事、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重點實施項目、招商引資等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對縣長批示辦的辦理工作,一抓到底,確保按規定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
四、創新方法,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督查工作是一項實效性很強的工作,目前單一、傳統的督查形式和手段,已無法適應新時期督查工作的要求,這就要求我們要進一步創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不斷提高督查水平,使督查工作更好地為縣政府重要工作展助力,為全縣社會經濟發展服務。
回顧近年來的督查工作,我們在完善督查工作體系,充分發揮基層督查部門的作用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與上級領導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進一步查找差距,增添措施,學習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進一步加強政務督查工作,把握大局,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督查水平,推動我縣政務督查工作向高層次發展,在服務領導決策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