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聞網訊:又到春季護筍季節,4月以來,桃源鄉深入貫徹執行《竹溪縣人民政府禁止采挖、收購、販運和銷售竹筍的公告》,在全鄉范圍內扎實開展春季護筍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采挖、收購、販運和銷售竹筍的人和事,采取多項措施扎實做好春季護筍育竹工作。
加強春季護筍育竹宣傳工作。向全鄉9個行政村27個村民小組下發加強護筍育竹宣傳單,并在重點路段重點地點張貼標語及告示,并組織林業、公安及天保工作人員深入到林區加大宣傳及巡查力度,做到護筍育竹家喻戶曉。
成立護筍工作組開展護筍工作。護筍期(4月12日到6月30日)內對采挖、收購、販運和銷售竹筍行為進行拉網式監管。在重點路段重點地點進行檢查,嚴格護筍措施,確保進出林區的人不采挖春筍。
與各村簽訂護筍育竹責任書,把責任落實給村組干部,做到層層落實責任,人人肩上有擔子。確保春季護筍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確保護筍工作落到實處出實效。
加大處罰力度。如若發現有采挖春筍人員,將嚴肅給予處理,必要時將與縣森林公安介入處理。(鄉林業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