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桃源鄉組織各村、鄉直各單位負責人召開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為進一步改善鄉村環境面貌,提高人居質量,優化發展環境奠定堅實基礎。
加強領導。成立了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和督查小組,進一步健全督促檢查制度,建立監督機制,實行月檢查,月評比,月通報制度,督促各部門、各村加強對責任區環境衛生的管理。
落實責任。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對各部門、各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和考核,并納入鄉政府目標管理考核,將治理工作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目標考核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建立獎懲機制,實施嚴格問責,并追究責任。
保障經費。建立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治理配套的治理經費落實到位。政府導向、多元投入,按照“誰受益、誰負擔,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以各家各戶和在本村所辦企業收取清潔費為主,鄉政府作適當補助,同時,加大生活垃圾處置費收取力度。
制度建設。制定和完善相應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推進農村環境建設和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長效,為農村環境綜合治理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宣傳報道。積極推進公民健康基本知識宣傳,增強廣大群眾環境意識和健康素養。開展各類專題、專欄、專版,全面深入報道和宣傳,把宣傳深入到鄉、村組、學校、街道及家庭,組織和發動群眾,讓廣大群眾了解、知道和參與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充分發揮廣大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主體作用。(王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