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洲鄉始終把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作為村級黨風廉政建設的首要任務來抓,通過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不斷提高基層民主管理水平和黨風廉政建設,有力促進了干群關系和諧。
保障村民的“知情權”。通過村務公開和財務公開這一平臺,把村級各項工作、財務開支情況等都及時、透徹的進行公開,消除群眾心中的顧慮,并及時解答村民對村級事務中的疑問、異議,從而不斷提高村務公開的實效性。
保障群眾的“參與權”。對各村項目招標、工程建設等重大事項,除村干部參與之外,還邀請一名群眾公信度高的群眾代表參加,使群眾的“參與權”得到有效保障。同時,對招標等關鍵程序,實行“陽光操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保障村民的“決策權”。 充分發揮“一會兩票”的作用,對重大事項決策,村兩委都集中黨員、群眾代表,召開座談會,通過發放黨員建議票和村民代表表決票,切實把決策權交與群眾,真正使群眾說了算。
保障村民的“監督權”。通過充實村務公開內容、完善公開程序、嚴格公開時效、強化公開檔案等有效途徑,規范村務公開管理,并采取公開欄公示、村民會議討論等多種形式,做好村務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湯 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