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河鎮召開了全鎮治庸問責工作推進會,對進一步貫徹落實治庸問責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
一是組織領導加強。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和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紀委委員和部分鎮干部任成員的治庸問責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處理日常工作事務。
二是目標任務明確。出臺了《縣河鎮治庸工作實施方案》(縣河綜辦發[2011]7號),全面安排部署全鎮治庸問責工作,對工作目標、工作內容、方法步驟和保障措施等都做了明確的要求;制定了《縣河鎮機關管理制度》,并裝訂成小冊子發放到干部手中,確保制度人人知曉。
三是方法措施得力。該鎮嚴格執行干部考勤、去向登記等制度,并組成由紀檢、組織、宣傳、“兩代表一委員”等人員共同參與的暗訪組,對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在全鎮推行日清、周評、旬通報、月小結工作制,即所有單位與個人必須做到當日工作當日清,每周五對本周工作進行綜合評定并制發簡報,每月10日、20日、30日(或31日)在全鎮進行通報,進一步整頓干部隊伍作風。
四是工作效果初現。上周鎮黨政辦如期發布了全鎮干部考勤情況一周通報,對三項考勤登記不足數者共計9人次進行了通報批評。本周再次發布通報,被通報者僅3人,比上周減少了66.7%,治庸問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徐濤、張文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