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章新
時光荏苒,日月如梭。轉眼間,我的母親已離開人世八年了。但她給我上的人生第一課仿如昨天:我的老家是一個曬得三天莊稼枯、下雨三天地變河的不毛之地。從我記事起,孩提時代就一個“餓”字時刻纏繞在心頭,春天能掏一窩鳥蛋打打牙祭,夏天能摘幾個山杏或桃子享享口福,秋天能撿兩個玉米棒子塞塞牙縫,冬天能挖幾個遺留在地里的紅薯填填肚子,那比現在小孩過大年還要高興。記得那年我剛滿6歲,有一天,鄰居老劉家殺了只兔子招待客人,我正好在他家玩,飯菜上桌了,我還不肯離去。鄰居的母親見我看的實在眼饞,便夾了塊兔肉給我。后來這事不知怎么被母親知道了,一向視我為心頭肉的她,用細竹條子把我痛打了一頓。事后,母親對我說:“媽這一次打你,是要讓你記住,自家地里刨出的才是糧,自家鍋里做出的才叫飯,人家施舍的是打發要飯的。討吃、好吃、亂吃、貪吃是叫花子,今后不會有出息。”母親的這句話讓我一輩子都記住了:做人不能圖人家施舍,要有骨氣,要自立自強。
母親出生在舊社會,是在苦水中泡大的,從小沒有進過校門。但她人窮志不窮,從不貪占不義之財。記得有一天,別人家的一只豬仔混進了我家的豬圈里,當時有鄰居說干脆把這只豬仔賣了換點油鹽錢。母親堅決不同意,硬是摸黑抱著那只豬仔四處挨家挨戶地問。四鄰都說沒有丟豬,她又到后山楊家院子問,終于找到了失主。老話說:撿到撿到,勝于買到。我們兄弟不解地問母親:為什么要將豬仔退給人家?她說:“人家的東西不過年,自己的東西萬萬年。”那時,我們家經常吃了上頓無下頓,但只要我們兄弟姊妹在集體掰個包谷或摘個南瓜,她不僅嚴厲責罰,還要我們如數退還。她經常對我們說:“喜歡貪占集體便宜的人,總是零吃瓦塊整吐磚頭”、“靠胡子上巴的飯吃不飽,靠自己力氣掙的錢花不完。”在生活中,目不識丁的母親就是用這樣簡單樸素的道理,教育著自己的兒女。
或許,從小受母親的影響——耳濡目染,身體力行,堅持做到“茍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參加工作后,我歷經了多個重要崗位,也掌管過財經大權,但始終謹記母親的教誨,自覺管住自己的心,不動貪財之念;管住自己的嘴,不貪吃他人之美味;管住自己的手,不拿公家分毫之財物;管住自己的腳,不去奢靡是非之地。這樣的生活看似清貧實則心安,看似寡淡實則踏實,看似平凡實則綿長。
一生從事農桑的母親,雖沒有條文式的家規,但她的“無字”家訓足夠我受用一生。
(作者單位:竹溪縣政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