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據報道,深圳在通過聘任制建立能進能出用人機制的過程中,并沒有建立有效的考核與淘汰機制,仍不能完全打破公務員的“鐵飯碗”。
推行公務員聘任制改革,是打破“能進不能出”怪圈的重要步驟,有利于激發行政管理者的活力。但是,逐步推廣中的聘任制在考核內容上仍有“走過場”之嫌,往往重視人員的任用與管理,卻輕視決定續聘與否的考核與評價。如果聘任合同解除的條件與委任制基本無異,又怎能產生合理的考評壓力?如果對德能勤績廉的判斷僅靠“自我總結”和過去那種效力有限的“領導和同事打分”,勢必難以形成完備的淘汰辦法與強制退出機制。
要真正打破“鐵飯碗”,只有“聘”與“任”并重。用更規范、更可操作的制度來完善考核體系,才會令履行公務者自覺保持勤勉,也才能確保聘用制改革收獲實效。(新疆 房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