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之后,其他事業單位也將全面實施績效工資。記者昨悉,省政府日前下發了《湖北省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明確時間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指導意見》,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比重定為70%-4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比重為30%-60%。績效工資水平,允許各地結合實際,綜合平衡不同群體之間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績效工資水平。《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在職人員實行績效工資的同時,給退休人員發放補貼。退休人員的補貼標準,由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退休人員增加生活補貼所需資金,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的,按原經費渠道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統籌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統籌基金不足支付的,由同級財政補助。同時,在職人員績效工資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荊楚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