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在為雇主建房時,不幸觸電身亡,簽定了31萬元的高價賠償協議。雇主借故拖延履行,遇難家屬哭鬧政府,不惜以死相逼。這是前不久發生在天寶鄉多年來最大的一件纏訪事件。天寶法庭在獲悉此事后,主動出擊,拓寬司法職能案外介入,配合天寶鄉黨委政府及時化解了糾紛。
天寶法庭介入后,迅速與該鄉負責調解干部一起對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認真傾聽當事人傾訴,充分釋法析理,本著以協議為基礎,平等保護的原則,采取“背靠背”、“面對面”等方法,穿梭于當事人之間近10次調解,經過8天的耐心說服和調解,使賠償從“估堆”到依法精確,為雙方和解指明了依據,最后雙方重新簽定了一份賠償20萬余元即時履行的賠償協議。當錢款交付后,雙方當事人都表示滿意。
據統計,僅2009年來,竹溪法院以司法為民為宗旨,充分利用司法資源優勢,采取案前介入,案外調解,指導基導調解委員會調解等多種方式,共參與化解了各類矛盾糾紛18起。這些事件的處理,對維護一方穩定起到了很大促進作用,展示了法院形象。(梁祖奎 明智 劉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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