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了解到,為減輕職工遺屬的經濟負擔,保障其基本生活,縣人社局和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我縣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現行的190元和235元,調整為280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死亡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現行的255元調整為310元。此次調整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從2011年元月開始執行。 (王春梅)
我縣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上調
時間:2011-09-22 0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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