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縣根據(十人社發[2011]39號)文件規定出臺了《關于認真做好2011-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核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今年的繳費基數在十堰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4723元的60%-300%內由各單位和個人確定繳費基數。二是參保單位和個人申報的繳費工資分別為本單位和個人上年度內實際工資收入。三是參保單位未及時申報、繳費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執行。通知稱,社會保險的征收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是本縣經濟繁榮、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希望各單位認真組織落實申報、繳費工作。 (楊藝勤)
我縣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基數出臺
時間:2011-06-20 16: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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