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砂場采砂之事與他人發生矛盾,砂場業主起意報復雇兇傷人,行兇者卻誤傷他人致人死亡。3月21日,“6·5”雇兇傷人致人死亡案在縣法院公開審理。令人惋惜的是:9名被告中,有5人是80后青年,2人是93年出生未滿20歲的社會青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唐某系竹溪籍一個體戶。2010年6月1日,唐某因砂場采砂之事與王某產生矛盾,唐某起意報復,遂請丹江口市的被告人徐某幫忙找人“教訓”王某。被告人徐某遂找到鄖縣籍被告人羅某商談報復之事。被告人唐某與徐某、羅某商定:由羅某請人教訓王某,打斷王某的胳膊或腿即可,事成以后給被告人羅某1萬元“勞務費”。6月5日晚10時20分許,被告人羅某、何某等4人來到王某經常出入的麻將館,找到了王某,為引誘王某出麻將館,4被告將王某停在麻將館外的摩托車推倒。此時,麻將館老板鄒某過來扶起摩托車,4被告見有人來扶摩托車,誤以為鄒某就是王某,便拿著短刀等兇器向鄒某砍去。作案后,4被告乘摩托車逃走。被害人鄒某隨機被家人送進醫院,經搶救無效于當晚死亡。
經法醫鑒定,鄒某系他人用鈍器打擊頭部,用銳器致傷全身多處,致重型顱腦損傷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后,被告人唐某付給被告人羅某12500元,被告人羅某把錢分給具體行兇的4名被告每人2300元,自得3300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唐某、徐某等9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經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階段,控辯雙方充分闡明了自己的觀點。因本案在當地具有較大影響,有近一百名群眾到庭旁聽了本案,庭審秩序井然。鑒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劉戀)
“6·5”雇兇傷人致死案在縣法院開庭審理
時間:2011-03-21 11: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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