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日,網上出現了以“郭寒韻”署名的《誰救我爸:精神病院關14年!》的帖子。本網記者了解到,自1995年至1996年,郭元榮因以舉報為名,多次用投寄信件、拍發電報方式,侮辱誹謗、攻擊誣陷他人。公安機關按原刑法第145條規定進行了偵查,發現當事人精神異常,郭可能因個人婚姻破裂而造成心理失常,遂送往十堰市茅箭醫院精神科(現鄂西北精神病鑒定中心)進行醫學鑒定,結論為“精神分裂癥,偏執型,無責任能力,預后差”,屬頑固、不可痊愈精神病。1996年11月28日,經其妹郭巧云同意對其辦理精神病治療入院手續,故送精神病醫院治療。期間,因家人擔保接回照料,但因病情不穩,又被送到精神病院治療至今。
經了解,郭元榮僅有兒子,并無女兒,更無叫“郭寒韻”的子女。郭元榮兒子也未發《誰救我爸:精神病院被關14年!》一帖。(來源:秦楚網)
郭元榮因精神病被收治 并無名叫“郭寒韻”的女兒
時間:2011-01-05 08: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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