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2025年三季度,竹溪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堅持日常巡查、錯時錯峰持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百日攻堅“風暴”專項行動,7月共依法查扣7臺涉嫌非法營運車輛。

案例1
7月2日,竹溪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竹溪縣廣場公園么么鴨店門口路段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陸某某駕駛的鄂CD1188*比亞迪牌小型轎車,該車行駛證上核定載座5座,車上共搭載有1名乘客。經調查,該車從竹溪縣幼兒園附近出發,在幼兒園門口路段通過網絡“滴滴平臺”接單上客1人,車上乘客與當事人陸某某約定到達目的地廣場公園么么鴨店門口后(當事人陸某某與乘客之間訂單行程是從溪城春天利購聯華便利店至星耀臺球俱樂部)向其支付相應車費,陸某某通過網絡“滴滴平臺”收取本單車費6.10元。該車行駛證上核定的性質為非營運,陸某某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執法人員依法暫扣車輛。

案例2
7月11日,竹溪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口路段執法檢查時發現,唐某某駕駛陜G9715*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車,該車核定載座8座,車上共載有1名乘客。經調查,該車從陜西省安康市漢濱區硯臺村出發,在安康市漢濱區火車站出站口載客1名,車上乘客與當事人唐某某約定到達竹溪縣城關鎮西關橋后向其支付50元車費,乘客通過微信掃碼的支付方式向當事人唐某某支付了50元車費。該車行駛證上核定的性質為非營運,未辦理《道路運輸證》。唐某某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執法人員依法暫扣車輛。

案例3
7月17日,竹溪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竹溪縣鄂陜大道東郊社區門口路段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林某某駕駛的鄂A4B23*大通牌小型普通客車,該車核定載座7座,車上共搭載有3名乘客。經調查,該車從城關鎮福安居小區出發,在教育賓館門口路段載客1名,在城關鎮惠家院門口路段載客1名(另外1人是車主楊某某),車上乘客與當事人林某某約定到達目的地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時代廣場、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后,每人分別支付林某某300元車費。該車行駛證上核定的性質為非營運,未辦理《道路運輸證》,當事人林某某未取得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執法人員依法暫扣車輛。

竹溪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大隊提醒
請廣大市民選擇乘坐合規車輛,共同抵制“黑車”。如發現違規營運行為線索,請保留好相關證據,及時告知轄區交通運輸執法部門,或撥打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28進行投訴。











